经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次审议通过,2020年5月1日施行《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这是继上海之后,全国第二部省级社会信用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条例》既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又立足河南实际,是一部充分体现河南特色和改革创新精神的地方性法规,对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宣传和学习,解读《条例》,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切实把《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和责任落到实处、干在实处,做到依法依规办事,以信用建设高质量服务学院发展高质量。
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
2020年6月22日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