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结合学院实际,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院简介
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前身是河南省计划统计学校,隶属于河南省统计局管理,是一所专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院现有教职工252人,其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55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9人,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达57%以上。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90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达80%以上。
学院设有统计与大数据系、信息工程系、经济贸易系、会计系、文化旅游系、建筑工程系、学前教育系等7个教学系,思想政治教学部、基础教学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3个教学部,开设统计与会计核算、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等24个专业,在校生7000余人。
学院新校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豫兴大道北、新燕路西、同福路南、贺庄东路东,总建设用地面积175549平方米,规划建筑总面积179431平方米。新校区一期一批工程计划于2020年6月底开工,2021年7月竣工。
学院先后获得“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院校”、“河南职业技能院校综合实力20强”、“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等荣誉称号,多次受到省政府、省教育厅的表彰。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与相关协调工作。本次招聘中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工作由学院委托的第三方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22名工作人员,其中专任教师9名,辅导员6名,行政管理人员7名。
四、招聘人员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以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5月以后出生)。其中政治辅导员原则上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在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hnisvc.com/。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2020年5月15日,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地点: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郑州市鑫苑路5号)综合楼206房间。
3.报名要求:
(1)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因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请报名人员科学佩戴口罩,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进场报名。
(2)报名时需持本人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式3份,双面打印,粘贴彩色免冠1寸照片。
(3)留学归国人员还需要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4)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还需提交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由党员当前所在党支部近六个月内出具的证明视为有效)。
(5)报名者只能从专任教师、行政管理和辅导员三类岗位中选报一个,多报者无效。请应聘者慎重选报。
(6)报名后,由第三方对应聘人员所递交材料进行审查审核,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7)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8)初审合格后,为保证招聘工作正常运行,应聘人员需缴纳100元报名费。
(9)联系人:吕老师 13838131975,康老师 15737138265。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由第三方组织实施。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高校教师岗位有关的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板书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专任教师采用试讲方式,辅导员和行政管理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环节全程录像,成绩现场公布,并在学院网站发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相关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第三方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优先原则确定)。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等有关规定。
2.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对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学院考核规定,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遵守保密纪律。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遵守保密纪律。
3.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4.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以及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86629512(学院监察审计室),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