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会”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系学生会:
在学院各项工作中,尤其是学生管理工作中,各系学生会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多年以来学生处一直没有对各系学生会工作进行量化考核。为提高我院学生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进各系学生会间的学习交流,切实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能,进一步提升学生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积极营造蓬勃和谐的学生会发展氛围,引导学生会健康科学发展,学生处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会”评选暨系学生会主席述职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4月25日至5月14日
二、参评对象:
各系学生会
三、评选办法:
此次评选工作由各系学生会工作量化考核与主席述职两部分组成,其中学生会工作量化考核成绩占评选总成绩的70%,主席述职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30%,最后将两部分成绩相加计算出总成绩,评选出“优秀学生会”,比例为我院系学生会总数的40%。
1、量化考核:各系学生会按照学生处发放的“优秀学生会”量化考核指标(详见附件1)进行自评,在每项工作后提交自己的得分与评分依据;院学生会收集、汇总对应部门的日常表现做出评价,结合各项指标进行审核,得出各系学生会具体分数。
2、述职答辩:分为自我陈述和评审提问两部分组成。由各系学生会主席以PPT、视频或其它形式向评审总结2012—2013学年的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建设情况(学习型组织建设)以及对院学生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最后根据评委提问进行答辩。述职时间为5-8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左右。
四、具体安排:
1、各系学生会于4月20日—5月8日进行自评,认真完成评分申请表,各系学生会主席要提交个人述职报告(要求详见附件2),并于5月7日晚上20:00前将量化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3)、述职报告、答辩所用的PPT或视频等申报材料交至教学楼三楼(329)院学生会值班室。
2、各系学生会答辩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5月14日15:00 (如时间有变另行通知)
地点:教学楼301多媒体教室 (如地点有变另行通知)
3、评选结果及奖励
评选结果确定后,对获得“优秀学生会”的系学生会将颁发获奖证书及给予物质奖励。
五、活动要求 :
1、在量化考核的自评环节,各系学生会应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公平、公正的科学评分,禁止弄虚作假,如有重大违纪行为,将取消参选资格。
2、在述职答辩环节,参与评选“优秀学生会”的组队人数应控制在3人以内,述职答辩过程中要遵守会场秩序,按照统一安排参加评选。
3、PPT或视频的展示建议图文并茂并突出重点,讲解清晰流畅,富有感染力。
4、评审的提问环节回答时应尽量简明扼要,避免拖沓。
5、各系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参加,力求通过此次评选达到相互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目的。
学生处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