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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区建设办公室职责范围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时间:2022-09-01
  新校区建设办公室是对学校新校区基本建设进行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种规范,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了解教学、科研、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对基建的要求,熟悉和掌握师生员工生活特点和规律及其对基本建设的要求。
二、根据学校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上报和组织实施学校的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三、根据学校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规划校园土地的利用和工程建设。
四、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办理工程项目立项、方案报批、图纸审查、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等各项前期有关手续,依法组织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投标并代表学院签订各类工程建设合同。
五、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管理。严格控制施工签证、设计变更,执行国家强制性施工规范,把好施工质量关。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督促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
六、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材料、设备的信息收集、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及审查工作。
八、作好基建招标、设计、施工图纸等的整理、建档、移交和归档工作。
九、作好基本建设年度统计和总结工作,按要求作好各项基本建设报表工作。
十、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法纪法规教育、廉政警示教育、业务培训等,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十一、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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