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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 委托代理机构备选库建设使用方案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时间:2020-07-11
    为了加强委托代理招标采购项目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委托代理机构的选定,根据学院招标采购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本方案。  
​    一、基本原则
​    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使用和管理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选定程序规范公正。
​    二、入库条件
​    入库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的能力和经验或具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招标师证书或河南省政府采购培训证及高级职称。
​    三、入库和管理
​    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比选产生,择优选定。
​    委托代理机构实现动态管理,代理机构委托代理项目后要管理部门要及时跟踪回访,填制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对代理机构服务评价表(见附件1)。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损害学院利益及在社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代理机构,将及时予以剔除,并不得再进入备选库。
​    四、使用办法
​    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国有资产管理处一般在招标采购项目立项完成后,会同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室),从备选库中随机抽取并选定委托代理机构。
​    委托代理机构抽取工作至少由不少于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相互监督,并做好相应保密工作。
​    委托代理机构选定后,现场抽取人员填写《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委托代理机构抽取登记表》(见附件2),留档备查。学院与委托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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