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成立于2019年10月,下设资产管理科、招标管理科2个业务科室。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项目采购及管理、招投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
2.统筹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账、调拨、转让、报损、报废以及报失等工作。
3.负责国有资产的建库入账和数据库管理。负责编制上报学校固定资产统计报表。
4.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清查核资、资产评估工作。
5.负责学校土地、房屋资源的规划与管理工作。对学校所属的房屋进行管理和调配。
6.负责学校各类房屋的产权、经营、出租等管理工作。
7.统筹组织实施招投标,负责招标采购流程、程序控制、风险把控等工作。
8.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负责学校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平台的管理;负责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合同验收。
9.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