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加强招标采购管理,提高招标采购工作效率,防范廉政风险,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意见》教财〔2023〕10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学校成立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招标管理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分管其他业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校党政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管理办公室)、财务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室)、教务处、基建处、后勤服务中心、信息化管理处、二级学院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标采购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审定和完善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招标与采购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2.审定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招标项目的采购方式;
3.监督检查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和项目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4.对违反学校采购办法的采购项目提出处理意见。
三、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一)招标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管理办公室)是学校采购活动的牵头部门,具体组织、协调学校各类招标采购活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工作负主体责任。
1.贯彻国家招标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执行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招标采购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负责建设、管理、维护评标专家信息库;
4.接受政府采购登记,审核政府采购申请资料,办理政府采购项目的申报,根据审批意见组织采购活动;
5.根据需要,参与对供货商的考察;
6.负责代理机构管理,办理委托采购项目手续,组织校内采购项目工作;
7.办理采购合同的电子化备案,申请办理政府采购支付手续;
8.参与采购项目的验收;
9.协调办理项目采购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
(二)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室)工作职责
为招标采购监督部门,招标采购审批事项需向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室)备案。
1.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室)主要负责对工程、修缮、货物、服务类30万以上项目采购控制价进行审核,对合同执行及竣工结算的审核、验收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负责监督学校采购工作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在学校采购工作中的履职和纪律执行情况;
4.根据需要,参与对供货商的考察;
5.负责监理机构管理,参与招标采购项目的验收;
6.受理与采购工作有关的投诉和举报,负责对采购中的违规行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学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三)财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招标采购项目的论证、立项、申报等前期组织和准备工作;
2.负责对招标采购项目的概预算进行审核,检验项目概预算的合规性、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
3.负责招标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预算调整,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预算目标的实现;
4.负责审核各部门的招标采购项目用款申请,及时下达用款额度,办理采购项目资金支付,对重点项目和大额支出项目审核后要跟踪后续进展;
5.负责招标采购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校领导提供绩效审查结果和建议,保障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
6.参与招标采购项目的验收。
(四)项目实施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招标采购项目的立项考察、经费预算和申报等前期工作;项目实施部门是项目建设实施的第一责任部门,部门主要党政领导是项目第一责任人。
2.拟定招标采购文件中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技术参数、使用标准、交付时限、服务说明、评定成交标准细则及采购合同草案等资料;对招标(采购)文件构成中上述核心要素的合法性、科学性、非排他性、非指向性负责;
3.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据学校“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按照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项目实施计划、实施方案等审批程序;
4.负责合同洽谈、合同文本起草,办理合同审核等相关手续;
5.负责合同的正常履行;
6.负责招标采购项目的初验收和采购项目的验收。
(五)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学校合同管理、合同范本起草、合同的签订前的法律风险评估,根据需要安排法律顾问协助学校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审查等法律相关事务,以及学校交办的涉及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六)相关综合部门、业务部门(二级学院)工作职责
各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要求开展工作,参与审核归口招标采购项目的服务需求、技术参数论证、采购项目的验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