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工会、团委:
现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就我院评选推荐河南省文明教师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学院在编在岗教师、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
二、推荐办法
各个部门根据评选推荐要求在学院的在编在岗教师、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推荐1名,于6月12日下午下班前,报至党委办公室轩东晓老师处。对于推荐情况,由党委办公室汇总,上报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对于确定的推荐教师,经过公示后,填写《河南省文明教师申报表》,于8月16日前交至党委办公室。
三、 推荐教师标准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教学纪律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及学术造假行为。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热爱教师工作,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友善,爱护学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诚实守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本单位开展的“两创两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附件:
河南省文明教师申报表 |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