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制定《河南省党员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来源: 作者: 时间:2013-07-27 点击量:

各支部:
    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关于组织制定《河南省党员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个人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我校党员制定《河南省党员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个人方案》。由于假期期间部分党员同志外出学习不能按期完成,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要求各支部在假期期间把该项工作通知到每一个党员,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填写,于8月30日下午下班之前,将纸质表格以支部为单位交到党委办公室。


附件1:河南省统计局关于组织制定《河南省党员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个人方案》的通知




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013年7月27日
附件:
 

 
关于组织制定《河南省党员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个人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省地调队:
    根据中央〔2013〕4号文件精神和豫发〔2013〕8号文件关于“每个党员在活动开始时都要围绕‘弘扬焦裕禄精神,做为民务实清廉表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个人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案”规定,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专门制作了《河南省党员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个人方案》(见附件)。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省地调队需组织本支部党员深入学习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近期发放的有关书目,并在征求干部群众对个人意见的基础上,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通过认真思考,制定个人方案,经所在党支部书记审阅同意后,于7月31日前由各单位统一收齐后送人事教育处存档。(注:个人方案必须严格按照“附件”格式要求进行填写,不得随意变更原表尺寸,用电脑填写,签名使用硬笔,并使用A4纸双面打印,编号由局活动办统一填写)
附件:河南省党员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个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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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统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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