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是教学管理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它不仅是考察学生掌握理论知识情况与综合知识应用能力的主要方法,更是评价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基本手段。为进一步加强统考科目考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建方针,严格考试工作的每个环节,根据多年实践,现对我院期末统考科目考试相关工作做出以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命题与审核
1、命题原则:试题内容要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能够反映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深度和广度,着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水平,注意考查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生创新力。
2、试题类型:各系应结合专业及学科特点,设置多样化的题型。全面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能力。每门课程提供三套(A、B、C)难易程度相当、份量相当的试题,其题目重复率不得超过20%,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3、制作与审核:试题须用A4纸打印,1.5倍行距,并按试卷式样(见附件1)打印。制好的试题,须经专业负责人及系主任审核签字,审核时要填写“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期末考试试题审核表”(见附件2),经审核合格的试题才可作为考试备选试题。
4、试题选用:经审核合格的专业课试题,由各系主任从中抽取一套试题作为本次期末考试使用试题,然后将所有审核合格的选用试题交教学副主任(助理),教学副主任(助理)将其存档。公共必修课经各系审核合格后,交由教务处抽题考试。
二、试题的印制
1、试题启用前属于学院机密材料,接触试题的管理人员要具有高度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感,严格遵守学院保密规定,如有泄密,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2、各系要指定专人负责试题印刷、装袋、封存等各个环节,以确保安全、保密。
3、印制好的试题全部用带有“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试题封条”字样的封条封装,同时将试卷封面及考场记录单加入,一并用绳子捆扎完好。
三、试卷的评阅、登分
1、各系、部要成立相应的评卷组,评卷工作要在本门课程考试结束三日内集中评阅,评卷地点由系、部统一安排。
2、评卷前应组织评卷教师认真讨论和研究试卷,对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试评,统一认识和确定标准后再开始评卷。
3、各课程评卷组必须采取流水作业法评阅试卷,不得由一人评完一份试卷。
4、评阅试卷一律用红色笔,做到评判准确,得分有据,不得随意提高试卷分值、扣分或加分。
5、每题都要给出分数,只得正分,不得负分,将每题得分写在题首得分栏内。
6、由评卷组指定专人对评阅完的试卷进行复查,发现错误应交评卷组组长核实,确实有错的,应予以纠正。修改错误时,可将原错误分数划掉,在其旁边重新写上正确的分数,并同时签上评卷组组长姓名。
7、考生成绩分为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前者占30%,后者占70%。
8、试卷评阅结束后,将成绩登记在《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计分册》。
9、试卷评阅、登分完成后,认真填写《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试卷分析表》
10、任课教师应在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五天内将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计分册、试卷分析表、试卷交学生所在系教学副主任(助理)处,同时将另一份计分册交教务处存档。
四、试卷的保存
各系要组织人员规范装订试卷,试卷以自然班为单位,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整齐,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封皮将试卷装订成册,每本试卷的封皮与第一页之间要放入(1)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2)做成的单页计分册;(3)试卷分析表。
五、缓考、补考
1、各系、教务处对申请缓考者严格把关。学生因特殊原因需缓考者,应于考前写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经系主任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批准。
2、每学期开学后的第四周进行缓考、补考工作。
3、缓考、补考评分结束后,其成绩登记表连同试卷应在两天内由教师送交考生所在系,并将其中一份成绩登记表及时交教务处存档。
4、补考成绩一律以“及格”或“不及格”记分,并注明“补考”或“作弊”字样。
六、附则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原规定与本条例不符者,按本条例执行。
附件1: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试卷样式
附件2: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期末考试试题审核表
首页>>规章制度
统考科目考试管理工作规定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时间:202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