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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教学工作规范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时间:2022-06-01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党[2017]51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基本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三、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持把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教育的重要使命,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切实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四、发挥课堂教学作为人才培养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提高课堂教学建设责任意识,严格课堂教学纪律,加强课堂教学研究,规范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二章  师德师风
五、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六、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七、教书育人。教师要切实承担起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主体责任,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中,认认真讲好每一堂课,要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八、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九、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十、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以对国家、社会、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十一、依法依规,严谨治学。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基于课程教学要求和严谨、认真的研究讲授知识、提出观点。在课堂教学活动中不得有违反宪法法律、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等下列言行: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损害党的形象和国家荣誉、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宣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宣传邪教、传播宗教教义、开展宗教活动;编造、传播虚假、错误信息;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传迷信思想,违背社会公德、公序良俗,以及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等。
第三章  教学纪律
十二、执教期间要坚守岗位,任何人不得随意停课、调课或自行找人代课,特殊情况(因公外出或因病、因事请假等)必须离岗者,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请假制度和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报教务处备案,事后及时办理补课手续并认真补课。未经批准而擅自停课、调课者,按《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十三、专兼职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标准按学校绩效分配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基本教学工作量未达标的,系(部)要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教务处备案。
十四、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
十五、严格按各教学环节的要求履行职责,由于工作失职而造成教学事故的按《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
十六、服从系(部)的工作分配,认真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根据教学目标科学制定教学计划,认真履行教学进度,不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
十七、教师在完成本职工作之后外出兼课不得损害学校的声誉和信誉;若外出兼课而对校内教学工作敷衍塞责,学生反映教学水平明显下降的,除对其批评教育外,视情况可以降低课酬标准直至解聘。  
第四章  备课
十八、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先决条件。任课教师必须认真钻研教材,了解学生,准备教学方法,写好学期教学进度计划和授课计划(教案),做好上课的准备。
十九、教学大纲是教师备课的指导性文件,教师必须认真钻研、熟悉课程标准,掌握本专业教学目的、教材体系和基本内容,明确本专业教学的基本要求。
二十、教科书是教师备课的主要依据,教师必须认真钻研和掌握教科书的全部内容及组织结构,分清重点章节和各章节的重点、难点。
二十一、要了解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及先修课程的教学情况,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后续课之间的衔接。
二十二、要了解和研究学生学习的有关情况,合理组织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优化组合。
二十三、做好教学软件、课件、教案、教具、演示实验等准备,使教学用具处于完备状态。
第五章  上课
二十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地贯彻正确的教学思想,明确教学目的。
1.要将教书与育人相结合,注意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2.要将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相结合,注重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3.要将传授知识和发展智力、培养能力相结合;
4.要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教育相结合,注重因材施教,分层指导。
二十五、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始终注意把握好教学内容。
1.要注重教学内容的科学性,理论要正确、严谨,结构要合理,信息要准确;
2.要注重教学内容的适用性,基本内容既符合课程标准,又要考虑学生的接受与适应能力;
3.要注重教学内容的时代性,不断推陈出新。
二十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恰当选择和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
1.要全面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2.要采用精讲多练、突出重点的方法;
3.要采用让学生多动手、多动脑的方法,加强教、学、做一体化的情景教学和实践环节;
4.要根据专业特点积极开展课堂讨论;
5.要加强对学生的学法指导。
二十七、在保证达到教学大纲规定内容的基本要求前提下,教师可根据需要引导学生吸取本专业的最新成果,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但不得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不得偏离课程标准的要求。
二十八、教师的教学语言要生动规范,教态要自然大方。
1.教学语言要使用普通话;
2.语言表达要准确、简练、生动、富有启发性;
3.讲究板书艺术,使用规范汉字,不用繁体字、异体字,不自造简化字,防止写错别字;
4.衣着整洁、朴素、大方,不化浓妆,不着奇装异服;
5.无特殊情况,教师应一律站立讲课。
二十九、教师上课要积极引入现代信息技术,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充实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三十、按照既定计划安排各种教学活动,随时掌握教学进度,使教学工作与《教学进度计划》保持一致。
第六章  辅导答疑
三十一、为了加强教与学两个方面的联系,教师要主动辅导答疑。教师要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收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三十二、任课教师每次授课应留出10分钟左右的答疑辅导时间,不能课堂辅导解答的,可以课后择时辅导解答。
三十三、辅导答疑要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着重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改善学习方法,启发学生思考,并注意发现培养优秀人才。对基础差的学生应重点辅导。
三十四、辅导答疑一般以个别答疑为主,集体辅导为辅;辅导答疑的情况要作好记录。
第七章  作业
三十五、主讲教师课后应按计划向学生布置作业。各门课程作业的形式、次数与份量应由主讲教师根据本课程的特点拟出,再与所属专业负责人、系(部)主任商定。
三十六、对于书面作业,主讲教师任一个班级课程者应批阅100%;任两个以上班级同课程者应至少批阅60%。对于阅读作业,主讲教师可以在课内或课外以提问的形式进行抽查。
三十七、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指出作业中的优点和错误之处,对潦草、马虎、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应退回令其重做;计算不正确的应要求学生订正。
三十八、教师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要做好书面记载,并按一定的比例记入学生本课程平时成绩内。
第八章  实习实训
三十九、课程实训、工学交替、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社会调查(以下统称实习实训)均是教学计划内的综合实践课程,必须按计划严格执行。
四十、指导实习实训是教师的基本职责,所有教师都应主动承担指导任务。
四十一、指导教师应提前到实习实训现场了解情况,落实实习实训安排,指导学生做好实习实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十二、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精心指导,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实施实习实训计划,又要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与安全。
四十三、指导教师要主动会同实习单位认真做好学生的总结、鉴定及成绩评定工作。
第九章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
四十四、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必须由讲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
四十五、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立足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规格,结合社会发展、科学研究、教育和社会生活的实际,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并兼顾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能力,以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四十六、各系(部)按一个教师指导10~20个学生的要求确定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按照一人一题的选题原则选题,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时间不得少于四周。
四十七、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一经批准下达后,未经系(部)主任批准,不得更改。
四十八、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科研目的、态度、方法及参阅文献、拟订论文提纲等均应予认真指导。学生完成论文初稿后,要认真指导学生修改。
四十九、在指导方法上,应以启发引导为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将学生能力的培养贯穿于指导毕业论文的全过程。
五十、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指导教师要写出评语,提出评分初步意见,并报系(部)审查。成绩评定必须严格依据评分标准。
第十章  课程考核
五十一、学生成绩考核评定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教师必须完成的基本教学任务。
五十二、教师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方式对课程进行考核,根据《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学生考核及成绩管理规定》评定学生成绩。
五十三、评定学生成绩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据学生试卷、作业、出勤、课堂表现等要素实事求是评定成绩,坚持同类学生同一尺度。
五十四、学校鼓励分工负责,流水作业批改试卷,鼓励教师采取过程化考试的方式评定学生成绩。
五十五、教师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成成绩评定,提交成绩。学生成绩一经提交,不得任意更改。如需更改,需由任课教师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系(部)、教务处和主管领导审批后更改,如更改起因是教师本人工作失误,任课教师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章  奖励与处分
五十六、对教师的奖励与处分,按照《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绩效考核办法》和《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
第十二章  其他
五十七、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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