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坚持挺纪在前 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 时间:2016-12-30
各处室、系部,工会、团委:
    根据省统计局和省纪委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学校党委和纪委对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坚决抓好贯彻落实。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营造文明、健康、清廉、和谐的节日氛围,确保风清气正过“两节”。
    一、强化责任意识,增强纪律观念。节假日期间,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的重要节点。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既要严于律己,遵规守纪,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文明过节。
    二、严明各项规定,严守廉洁纪律。学校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或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公车私用。
    三、坚持挺纪在前,严格监督执纪。监察审计室将突出监督重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监督作用,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把监督的网织细织密,让“四风”问题没有藏身之地。坚持执纪从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因“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刻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举报电话:037186629512
举报信箱:hntyjjs@163.com

监察审计室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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