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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辅导员方案

来源: 作者: 浏览: 时间:2016-08-04

 
   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是河南省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专科层次的普通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5号,学院是“河南省级文明单位” 、“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根据发展需要,学院拟采取人事代理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专职辅导员岗 6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数学类、土木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艺术类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 本科及以上 学前教育 全日制本科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学生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体检合格。
(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或本专业执业资格证者优先。
(六)年龄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按照网上报名和初审、现场资格确认、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初审
2016年8月4日至2016年8月14日在中国中原人才网(http://www.zyrc.com.cn)及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http://www.hnisvc.com)网站同时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1日-8月14日。应聘人员需填写《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招聘人事代理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该表发至hntyfdy@126.com。初审结果通过邮箱回复,请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确认
初审通过人员现场资格确认须带材料:《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招聘人事代理辅导员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原件(自备复印件一套,学院留存),一寸免冠照片3张。
资格确认时间:2016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资格确认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5号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人事处,电话:0371-65721665。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测试
现场资格确认后,学院人事处负责通知资格确认合格人员到学院参加测试,测试内容:说课与辅导员素质能力测试。测试成绩按100分计,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面试
学院将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由学院人事处负责通知。面试成绩按100分计,在学院网站公布。
总成绩=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拟录用人选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人员,则按总成绩向后顺延递补。拟录用人员体检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六)考察、确定聘用人选
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内容。经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人员空缺,须从报考同一专业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
(八)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名单报学院批准后,通知拟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1、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由学院统一将人事档案存放人才交流中心。
2、聘用人员按人事政策的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学院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3、试用期满后,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专职辅导员(人事代理)管理办法》及相关行政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学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对考试、考察及聘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相关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
未尽事宜,由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65721665(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371-69699828(河南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
 
  人事代理辅导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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